第十条

有效

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生产企业等加快对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与开发,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研究成果的转化。

鼓励利用新型墙体材料研究成果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从事新型墙体材料研究成果转化活动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