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的领导,将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制定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目标和措施,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