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新型墙体材料的范围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的目录确定。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