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有效施工单位应当将交通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的规格、型号、性能、数量、价格、生产商、销售商、出厂合格证明或者检验合格资料等信息记录存档,并将主要建筑材料的信息记录报质安监管机构备案。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