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五章 选举程序第二十九条有效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结果后当场公布,向当选人颁发当选证书,并将选举结果报告单副本报乡级人民政府备案。当选证书的样式全省应当统一。选举结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封存选票,建立包括封存的选票、选民名单和选举结果报告单等选举资料在内的选举档案,交村民委员会保存。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