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鼓励单位在招考、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道德模范、见义勇为人员、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等先进人物。

地方法规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