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相关要求,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区域性整体保护。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统筹推进保护区的建设工作,实施保护区总体规划,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持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的历史风貌。

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