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五章 区域性整体保护第三十条有效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相关要求,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区域性整体保护。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统筹推进保护区的建设工作,实施保护区总体规划,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持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的历史风貌。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