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自治州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保存、认定、传承、传播、发展和利用等保护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