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第十九条有效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设和完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金融科技手段,对地方金融组织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和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