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鼓励依法成立各类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协会应当依照章程并根据本行业的特点,组织制定、实施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完善行业自律管理约束机制,开展行业服务、协调、培训等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引导、约束,依法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