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创业扶持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参股、奖补等形式,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参与投资中小企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