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采取资助、购买服务和奖励等方式,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梯次培育、创业创新、培训辅导、市场开拓等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坚持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原则,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