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五章 生态环境修复第五十六条有效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长江流域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加强对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等重点库区消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因地制宜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禁止施用化肥、农药,科学调控水库水位,加强库区水土保持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消落区良好生态功能。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