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五章 生态环境修复第五十七条有效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长江流域森林、草原、湿地修复计划,科学推进森林、草原、湿地修复工作,加大退化天然林、草原和受损湿地修复力度。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