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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章 预防犯罪的教育

第二十三条

有效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预防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内容。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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