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出租汽车个体业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

(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符合其他有关规定和条件。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