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村容村貌管理条例/第三章 村庄环境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鼓励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