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第十八条有效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设施,保证计量设施的正常运行。鼓励使用严于国家标准的新型、智能型计量设施。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