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地方性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和起草第十条已修改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广泛征求立法项目建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公民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机构和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立法项目建议应当载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7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