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地方性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和起草第九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的第一年编制本届立法规划;每年的九月编制下一年度立法计划。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7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