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韶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三十三条有效在韶山风景名胜区内举办纪念、展览等活动,应当经韶山市人民政府审核,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