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韶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禁止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