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韶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章 建设第二十三条有效湘潭市、韶山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韶山风景名胜区内供水、供电、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提升景区综合承载能力。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