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韶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章 建设第二十二条有效在韶山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以外建设居民住宅的,应当符合韶山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2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