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有效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涉及文物、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