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二章 认定与规划第十一条有效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传统村落资源的普查登记,全面掌握传统村落资源的类型、数量、分布、保护现状的基本情况,建立完善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基础档案信息。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