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调查、认定、建档、传承、传播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