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在河道水系内填堵、缩减或者废除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不得调整河道水系。

地方法规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