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从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阻碍监督检查或者隐匿、谎报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