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第四章 施工单位责任第二十七条有效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或者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交通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返修后的交通建设工程应当经试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