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整治,应当坚持保护街区的整体格局风貌与改善人居环境相协调的原则,按照微更新、渐进式、精细化的模式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