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编制保护规划,应当突出保护大同古城的平面形态,中轴对称、十字街、棋盘式、里坊制街市格局,辽金以来多元建筑风貌,晋北传统街区和民居建筑特色,保持古城空间关系和重要制高点之间形成的通视走廊。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