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旅游条例第四条有效自治旗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领导,把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增加经费投入,支持旅游业发展。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