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自治旗人民政府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重点用于旅游宣传促销、旅游规划编制、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并根据旅游业发展需要逐步增加。

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