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旅游条例第十三条有效自治旗人民政府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国内外单位和个人到自治旗投资开发旅游资源,兴办旅游企业,建设旅游设施,经营旅游项目,重点扶持开发经营具有鄂伦春文化、鲜卑历史和地方特色的旅游项目。地方法规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