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二章 监督内容第八条行政执法监督主要包括下列内容:第十三条有效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主要包括梳理执法依据、界定岗位职责、完善执法程序、明确执法人员责任、建立考核机制和开展责任追究等。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