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二章 监督内容第八条行政执法监督主要包括下列内容:第十一条有效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主要包括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程序、责任等,对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执法文书等法制审核。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