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二章 监督内容第八条行政执法监督主要包括下列内容:第十条有效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主要包括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等。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