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镇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效本条例规定应当缴纳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土地收益,由批准的人民政府所辖的自然资源部门代征代缴,全额上交财政,主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开发。出让金和土地收益的具体缴纳标准和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