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养犬人未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或者无有效犬类免疫证明的,由农业农村部门依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