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章 养犬行为与犬只收容第三十五条有效公安机关应当建立犬只领养制度,允许个人按照规定领养无主犬只。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