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美丽乡村建设经费多元化投入机制,形成政府投入、社会支持、村民参与相结合的经费保障制度。

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