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乡村旅游服务经营者应当自觉维护乡村形象,做到文明规范,热情服务。

乡村旅游景区(点)从事农产品零售的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不得欺诈、强卖。

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