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省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受主任会议委托,可以就有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向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议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受主任会议委托,可以拟定有关议案草案,并向常务委员会会议作出说明。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