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对议案的说明后,召开分组会议进行审议;必要时,召开联组会议进行审议。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