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二条有效提案人可以在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联组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对议案作补充说明。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