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做好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工作。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单位,有义务进行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