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四章 墓地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公墓用地属国家所有,公墓管理单位和墓穴认购者只有使用权。公益性墓地,不得安葬本乡(镇)村民以外其他人员的骨灰,不得收取经营性费用。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