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三十七条有效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