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十三条有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网,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监测,统一发布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